赵县大观圣作之碑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位于河北省赵县县城内,刻于北宋大观二年(1108年)。该碑青石质,首身一体,碑身高大,刻工精致,通高5.14米,宽1.38米,厚0.38米。椭圆形碑首。碑额雕七龙蟠顶,左右各三龙,龙头向下并列于碑侧,龙身向上翻卷、缠绕、穿插;另有一龙头部出额阴正中,两前腿环抱两侧的龙腿,两后腿出额阳,两爪环抱火珠;从碑阳看碑额仅见双龙。
额中阴刻大观圣作之碑6个楷书大字。碑身四周浅刻两方连续卷龙缠枝牡丹图案。碑文阴刻,正文20行1013字,说明3行76个字,落款4行169字,共计1258字,现残缺69字。龟趺座。碑身上部有断裂。
大观圣作之碑是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年)立于宫学、太学、辟雍和各郡县的圣旨碑。大观元年(1107年)三月,宋徽宗下诏建立八行取士科,同年九月二十八日,资政殿学士兼侍读臣郑居中奏乞以御笔八行诏旨摹刻于石,立于宫学,次及太学辟雍天下郡邑。获准后敕令于大观二年(1108年)八月二十九日礼部尚书兼侍讲郑久中以所赐御笔刻石。
碑文由书学博士李时雍仿徽宗瘦金体书丹。圣旨碑当时在全国共立多少通已不得而知,现存世的仅有6通,除赵县这通外,分别在河南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、泰安岱庙碑林中、陕西兴平县文庙、河北平乡文庙和西安碑林中。
这在我国的教育史和科举史上,都是很有价值的文献。在书法艺术上,由徽宗创立的瘦金体在诸多书法流派中独具一格,瘦金体书全用中锋,瘦劲挺拔,似铁画银钩,刚健俊逸。横画收笔带钩,竖画收笔带点,撇如匕首,捺如刀锋,过渡性的连笔则如游丝飞空。碑文书丹虽非御笔,精神气质却也近似。
赵县的大观圣作之碑是中国现存的大观圣作之碑中保存最好的一通。碑文比同类文献资料记载更为详细,为研究北宋学校、科举取士制度提供了可靠实物资料。碑文也具有一定的书法艺术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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